12月18日至22日,省民委副主任马辉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和有关市民宗局参加的调研组,赴四川、云南两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输出地与输入地对接工作,并考察了两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掌握了当地来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交流了输出地和输入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需要对方重点开展的工作。山东省民委同四川省民宗委、云南省民宗委分别签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以“常态协作、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工作原则,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为重点,旨在积极探索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山东省民委先后赴青海、甘肃、新疆、宁夏、四川、云南等来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输出地开展了对接工作,并同当地省级民族工作部门签订了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输出地和输入地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制愈加健全作用日渐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