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机党字〔2016〕27号 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做好党建方面巡视整改工作,根据11月2日委党组扩大会精神,经研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副厅以上,下同)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备制度。 从2016年11月5日起,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前,提前一天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事宜书面报机关党委备案,并请盖章或支部书记签字。机关党委每季向委党组统计上报一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中共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委员会2016年11月3日 (联系人:米明,电话:86102246)  山东省民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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